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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下半年公招公务员344名

  本报讯 8月23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招信息,今年下半年,市财政局、市档案局等市级部门,以及九县(市、区)将公开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344名。网络报名时间为8月24日至29日8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笔试时间为9月27日。

  据了解,此次可以报考的对象为: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年龄18-35周岁(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森林公安年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执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24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说,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或通知,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报名参考的全过程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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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据了解,公务员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8月24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发布日期:201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