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眼下,新疆迎来棉花采摘期,为组织开展好季节性拾花劳务创收,自治区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团委、妇联等部门与产棉区联系对接,做好拾花劳务创收的组织、管理、服务和保障等工作, 严禁以任何名义拖欠拾花工劳务费。
8月17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吴云华介绍说,拾花劳务一年少则可以为农牧民带来四五千元收入,多则可以带来上万元收入,成为许多农牧民家庭增收的重要途径。今年,自治区要求各地及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组织开展拾花劳务创收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经纪人进行强化培训,凡没有参加培训、未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经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异地拾花劳务。
据悉,为确保拾花工劳务费及时、足额发放,自治区要求组织拾花劳务的单位应与接受拾花劳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拾花劳务协议,规定劳务报酬、支付方式、生活条件等事项;严禁在没有联系接洽、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盲目组织农牧民异地开展拾花劳务;严禁以任何名义拖欠拾花工劳务费。
同时,自治区要求所有接送拾花工的车辆由交通部门进行一次临时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运送拾花工。长途运送拾花工的,必须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严禁疲劳驾驶、超载、超速和其他违章行为;严禁用拖拉机、农用汽车等不具备客运条件的车辆参与拾花工短途接送。为确保意外事故赔付,组织拾花劳务的单位、个人必须为拾花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