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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2012年社保 医保 工伤 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缴纳基数

南充市现行社保缴纳基数:
1.养老(基数1656.6),单位缴纳20%(331.32元),个人缴纳8%(132.53元);
2.工伤、生育(基数1656.6),单位共缴纳1%(16.57元),个人不用缴纳。
3.医保(基数1480)单位缴纳6.5%(96.2元),个人缴纳2%(29.6元);最高限额(5550)
4.失业保险(基数1656),单位缴纳2%(33.12元),个人缴纳1%(16.56元),(如是农村户口则个人不用缴纳)。
5.住房公积缴纳的最低标准是根据南充现行最低工资标准880,个人最低5%(44),单位最低5%(44),最高限额12%(基数:1604条件是月工资最低13366),单位自行决定是否缴纳。
6.个人重病补充医疗保险费60,个人缴纳,初办保险是一次性缴完。
发布日期:201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