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我省制定相关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相互转移。众所周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较低,参保人领取到的养老金甚至低于低保标准。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相对更高,2014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1674元,平均缴费年限为24年。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特指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是单位的农民工,那么用人单位应该按规定为职工参保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项新政旨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让更多农村人有机会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提高他们养老的保障水平。
新政出台一年以来,达到了怎样的效果?省人社厅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按新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大47.09万人,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净增参保人数114.73万人,其中,按54号文件规定参保47.09万人,占41%。从参保结构看,新参保人员38.77万人,从城居保转入企保的目前相对较少;从地区分布看,按54号文件参保的人员中,成都市为17.95万人,其他市州相对较少。乐山市从城居保转入企保4.89万人,占全省之首。